我在广州一家公司上班,做了一个多月,合同上面是60天试用期,现在要辞职公司不批怎么办?这样公司算违法吗?试用期辞职是3天的,如果我要去劳动局告他,要在交了辞职书之后几天才可以去告?要把辞职书留一份做证据吗?我担心劳动局的人滥用职权不管这事,那我又该怎么办?
辞职申请别乱写,公司不批,跳槽跳不了,送你一个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