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8-03
克扣拖欠劳动者报酬属于公司违法,劳动者收集证据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个回答 2018-12-10
劳动法规定是要30天,你一定要走单位可以扣除部分工资,但20天多了,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
第3个回答 2020-03-02
您好,(8)只要离职按照合同手续办理的,企业义务发放工资,如果自动离职的建议办好离职手续。免得双方后期还存在经济纠纷。
第4个回答 2018-11-08
你如果不是急事要走的话,的确需要提前一个月至少的时间去申请,但是你没有,不过这个也不是他扣你二十多天的理由,还是和他沟通看,如果还是这样的话,就去劳动仲裁看看如何处理吧,让他们介入来处理,请采纳,谢谢,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