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儿子和前夫一户,我和女儿一户我与女儿皆有土地,但没有住房,因此带上女儿出外打工漂泊。出走时原有土地是由前夫强行占有耕种。后来生产队借口承包人不在为由抽出我母女两的土地后转租给其他人,至今十年有余。连我两母女的户口也被生产队削了。如今年迈回家生活只有靠土地来维持生活。找生产队又不理我还要过激骂我,村委会和镇上又推三挪四的不给予合理解决。谁能指点下我还能要回土地吗?该怎么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