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很清楚现在的婚姻法,所以想让大家帮忙看看,为了今后有不必要的麻烦,怎么办才是最好的?
我现在未婚,想要买套房子,本来想房产证上就写我一个人的名字,用我的公积金贷款10年,平时每月还贷是爸妈出钱的。后来听人家说:要是在这10年内结婚,婚前房子贷款没还清的话,一旦你今后要离婚,即使房产证上没有配偶的名字,也算是共同财产。
不知这样的说法对不对的?要是在房产证上写我和我妈的名字,婚前没还清贷款,要是离婚的时候也算共同财产吗?
除此之外有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因为爸妈都退休的,所以房产证上必须写我的名字,不然没法用公积金贷款
房产证上写我一个人的名字 和 写我和我妈的名字,离婚的时候有什么区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