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孩子判给母亲,17年后父亲想要认女儿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9-05
17年后来认你,那你想认他吗?还是只想给妈妈要些钱?(你妈妈没有白养你,你是个孝顺的好女儿)那就多要一些吧,让你妈妈年老了有些保障,但你要来了不要告诉妈妈这钱是从那里来的,给妈妈编个善意的谎言吧追问

不想认他,只是想给妈妈要些钱,这么多年妈妈太辛苦 太辛苦!我现在不知道能,要多少你能告诉我要多少吗?

追答

钱的数字好像很难说,我不知你家的经济情况,向他要20万吧,就当是17年给你的生活费,我想17年的生活不止20万的

追问

嗯 谢谢你。

追答

不管怎么我祝你开心,好好孝顺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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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9-06
如果孩子小的时候就离婚了,作为父亲一直没去看望过。今天他长大了,你想告诉他,我是你的父亲。如果是迫切的想认,我个人认为先跟他的母亲沟通,看孩子有这方面的意向没有。如果没有,又不知道你这人,就算了吧。何必给孩子带来更多的伤害呢!
第3个回答  2012-09-05
判给母亲,爸爸还是有探视权的吧,我觉得认女儿还是可以人的,让孩子知道她的爸爸是谁,也在情理之中
第4个回答  2012-09-05
亲,这个女儿本来就是他的,只是说父母离异而已,你也没有权利要求女儿不要和父亲在一起,血缘关系是不能分割的,再说,你女儿已经长大成人了,可以尊重你女儿的意愿的,
第5个回答  2012-09-05
这是在于自己的,愿意认就认,不愿意是没有人能强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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