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开车将一名骑电动车的人刮倒后走了,后他报案了,我我过了三分钟在转回来发现警察来了,我就将他扶到车上了,警察就问我把驾驶证要走了,我带到医院去检查,啥事情都没有,回来问交警队要驾驶证,教导员说要吊销我的驾驶证,请问我该怎么办?这个算是交通肇事逃逸吗? 他说要吊销我的驾驶证,是吓唬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