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神赋》是黄初四年(公元223年)曹植在京师洛阳朝觐后,东归封地鄄城的途中,路经洛水而作。与其名篇《赠白马王彪》一诗可能作于同一时间。赋中小序的“黄初三年”有可能是在文章流传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因为黄初年间,曹植只在黄初四年被允许到过洛阳朝觐一次。篇题中的“洛神”,是指传说中的宓羲氏之女宓(按古音,读fú)妃。相传宓妃溺死于洛水,化为洛水之神。
关于《洛神赋》的立意,流传最广的一种说法是“感甄说”。此种说法认为,《洛神赋》是曹植为纪念自己所爱恋的甄皇后而写。李善注《文选》曾提到:曹植曾追求甄逸之女而不得,此女后来被曹丕纳为妻子,曹植心甚不平。黄初年间,曹植入朝,曹丕将甄后的玉缕金带枕赠给曹植,曹植见枕,不禁悲伤而泣。而此时甄后已为郭后谗死。曹植离京返回封地鄄城,途经洛水,思念甄后,忽见女来,自云:‘我本托心于您,其心不遂。此枕是我在家时的从嫁之物,以前给五官中郎将,现在给您……’言毕,遂不复见。所在遣人献珠玉给曹植,曹植解下自己随身的玉佩回赠,悲喜不能自胜,于是写下《感甄赋》。明帝见文,更名为《洛神赋》。
对于这种“感甄说”,明清两代的很多学者都表示怀疑,认为这一种说法既不合常情,又不合史实,是好事者的附会。
参考资料:http://tieba.baidu.com/f?kz=316535850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