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经理2013-12入职,2014-3离职,入职后她自己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比较小,人事行政只有她一人负责),老板曾多次叮嘱她签订劳动合同,直至离职前也未签订。3月她自行提出离职,老板补偿了一个月的工资,但她现在去申请劳动仲裁,提出双倍工资赔偿。请问,她的主张会得到支持吗?我们公司应如何应对?
必要时候,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她的社保也没有缴纳,这个要补缴吧
公司员工社保都没有足额缴纳,如果她要闹,不会对这方面造成什么影响吧?
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