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导论题,有关城管

城管执法渐成困局
城管执法,几成众多城市的共同困局。一边是“野蛮、简单”的指责,一边是“执法难”的委屈;一边是城市发展的迫切需要,一边是执行实践的尴尬回应。破解困局,呼唤城管执法从理念到方式的全面提升。西安的“标准化执法”,探出一条新路:从普通的行政管理模式,向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化模式转变。
“过去,西安的城管执法与其他地方一样,老百姓只要一提城管,就会想起'野蛮、不讲理'。而我们的一线队员却很委屈,自己的工作明明是为了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理解。”
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张建政说:“近一年的探索实践,让我们觉得,'标准化执法'可能是破解这种困境的钥匙。”

“标准化执法”的提出与试行,最早也是在西安市莲湖区城管执法局。局长牛恺说,一件小事促使他们下决心进行变革:
2008年底,位于西关正街的一家商铺正在店外张贴宣传品,正在附近巡查的城管队员发现后,就直接将宣传品撕毁了。没想到这一举动惹恼了店家,围观群众也纷纷加入指责行列。
这种场面正好被路过的莲湖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程华撞见,他心里很不是滋味。当天,局里就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痛下决心改变执法方式。第二天,两名城管队员再次来到这家商铺,向店主敬礼、出示证件、宣讲相关法律条款,之后现场采集相关证据,经店主确认,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三天,城管队员来到该店铺时,店主已主动将宣传单清理干净,并缴纳罚款,而且态度也非常客气。
“同一个执法对象,面对同样的处罚结果,为什么前后态度截然不同?这就是程序带来的变化。”牛恺说,“现在我们的所有案件都按照严格程序执法,不为贪图方便而化繁为简。”
牛恺说:“最近,我们又出台了一条新措施:全局不再使用罚款票据,只有分管局长签过意见的处罚决定书才能盖章,当事人只凭处罚决定到指定银行缴纳罚金,从源头上解决了乱作为发生的可能。”
细化620条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权由“柔”变“刚”
“城管执法,履行的是卫生、工商、市政等多个部门的全部或部分执法权,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多个法律适用条款冲突和处罚标准不够细化的问题。”张建政说。
莲湖区城管执法局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首先,对正在执行的数十部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对现有适用法条进行整合,选择执法效力最高的一种,固定为对某一违法事实的唯一处罚依据。
其次,制定出台了《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对工作中最常遇到的72种违法行为,分别按照违法事实性质、发生频率、发生的地点和影响程度大小,在法定裁量幅度内细化成2至4个档次,并制作成表格,使执法双方一目了然。
自由裁量权弹性空间的压缩,使队员手中的“权力”减小了,却把城管执法的权威放大了。在红庙坡十字和团结中路有亲哥俩各自经营的烧烤店,为招揽生意,他们把桌子摆上了人行道,结果哥哥被罚1 000元,弟弟被罚1 500元。说起这件事,弟弟没什么怨言,对自己处罚重,是因为摆的桌子确实比哥哥多,地面也弄得太脏。
借鉴莲湖区经验,日前,由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市法制局审核同意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下发,文件将城管执法中涉及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城乡规划法》等25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整合,共梳理出225条执法依据,细化处罚标准620条。
思考:1.为什么城管的形象通常在大众心中比较恶劣?
2.具体政策执行当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3.你有什么好的办法缓解城管与居民矛盾吗?
请写一篇800字左右的文章进行论述,在论述中回答上述问题。

第1个回答  2013-12-18
任何一个团队,其成员都有好中差之分,城管也不例外,由于政府投入不够,有些地方的城管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容易出现偏差、欺软怕硬,再加上部分媒体的恶意炒作,对一些丑恶现象进一步丑化、放大,甚至扭曲事实炮制丑化城管,最终在大众心中形成了恶劣的形象。要化解这一矛盾,根子里要把城管的职责任务准确定位,消灭那些脱离实际“大跃进”式的城管要求;其次要加大投入,抓好城管建设,包括人员的选入、培训、奖惩,也包括执法相关的法规制度建设;三是要客观宣传,防止谣言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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