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单位干临时工,先准备退休,算工龄吗

社保局说应该算工龄,但是机关说不算,该怎么办,临时工有计划内、计划外之分吗?
需要找哪些证明。
“先准备退休”是“现准备退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八十四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务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七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追问

……粘贴这么多、到底算么

追答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劳动法规定是算工龄.另外您不是问机关说不算,该怎么办,您可以看看以上的法律条款,教您怎么去找您的单位.
但是,您这样的追问……粘贴这么多、到底算么令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7-08
临时工,在国家计划经济体制下,也就是实行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之前,如果被某单位录用为正式工,则在这个单位最后一次做临时工的年限,可以计算工龄,以前的临时工期间,则不能计算工龄,如果始终做临时工,则不能计算工龄,在国家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凡是缴纳了养老保险的,则从缴纳养老保险时间开始计算工龄,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期间,不计算工龄,
第2个回答  2020-03-19
我在同一个单位干了38年临时工,2020年,满60周岁,算工龄吗?
第3个回答  2020-01-07
如果企业把临时工的档案丢了,谁负责

临时工退休时算工龄吗
临时工退休一般是不算工龄。但是如果是从临时工转为正式工的,则临时工在本单位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计算工龄。也就是说临时工除非转正了,否则是不会计算工龄的。法律依据:临时工退休一般是不算工龄的。但是如果是从临时工转为正式工的,则临时工在本单位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连...

临时工退休算工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由此,如果是以在单位的收入为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临时工当然应该有工龄。

做临时工的年限退休时能算工龄吗
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在后来成为合同工。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

事业单位中(临时工阶段)转正前的时间算不算在工龄里面.我要内退,不...
肯定要算工龄。实际上,不管是不是临时工,只要发生了劳动关系,就要计算到工龄里面。如果单位不给你计算进去,建议你向当地人事局的工资处进行咨询和申请复议。

临时工到退休时间需要认定工作年限吗
至于转正前在本单位干一年临时工到退休时能否被认定为工龄,要看用人单位在临时招用你时,是否按当时国家和本省制定的有关法规、规章进行,是否符合劳动社会保障的有关政策规定。属于合法用人的(计划内临时工),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时间才可以计算连续工龄。2、在当地实行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在公司干临时工算不算工龄
临时工是可以计算工龄的,在我国法律层面中没有临时工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临时工跟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原则上就应该计算工龄。 一、在公司干临时工算不算工龄?临时工是可以计算工龄的,法律上已经消除临时工的概念,所以临时工也...

请问在同一个单位做临时工并转正后,临时工龄可连续计算为工龄吗?
可以的。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10年临时工,退休时有工龄算吗
工龄——这个词都取消三十多年了。正式职工退休也没有工龄。退休计算养老金使用的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根本就不使用工龄。

临时工退休时算工龄吗?
不分临时工,合同工,正式职工,到退休年龄都是按照你每年缴费比例和工龄算退休工资的。有一点不同的是正式职工只要是1986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的,养老保险都是从1992年1月1日开始缴纳的,前面不用缴纳,视同缴纳,算工龄,临时工和合同工就得从缴纳之日起算工龄。具体你可以去审批大厅咨询。

九六年前在国营单位干临时工退休时算工龄吗
九六年前在国营单位干临时工退休时算工龄吗:是计算工龄的。一、在我们国家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制度之前,(这个时间,各地的实行的时间是不一样的,以当地实行的时间为准),临时工,原则上是不计算工龄的,但是如果被单位录用为正式职工,其在本单位最后一次做临时工的时间,可以计算工龄,二、国家实行缴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