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六至五十一条

我帮单位11年了,到现在都没和我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每次提出来他们都说明年跟你买,我今年做完就不想做了,我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2-07-10
1、你在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你可以提出要求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要求为你交纳社保。
2、辞职后带上可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社保金额和经济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2-07-10
带上所有能证明和这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资卡、工资条、工作证等。到所在区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2
1、工作11年了,没签劳动合同,早就视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2、单位没给你缴社保,可向劳动部门投诉,主张单位为你补缴11年的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八十六条。
3、如果你要离职,可以单位没缴社保为由,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书,可马上走人,并可主张1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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