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开车出了事故,交警已经判了对方的全责,也出具了交通事故简易处罚程序的单子。上面写明了对方负责我的车维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之后对方也和我一起去了修理厂定损,现在车辆已经维修好了,但是修理厂需要对方去结账后我才能提车。今天联系对方他一副不理不睬的态度,也不来付款,我现在很恼火。有事要用车,车也修好了但是不能取,谁能告诉我怎么办?我能找哪个单位来处理这件事?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