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前夕,沈阳铁路局沈阳供电段让职工值班实行两班倒制,即上24小时休息24小时,请问是否违反劳动法

希望有代表能看到此问题,在人民代表大会上为人民反应此类问题,将劳动法完善!

  你好:

  如果上半天休一天,等于一周工作12*3.5=42小时;低于国家的而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规定。因此不违反劳动法
  如果上一天休一天,等于一周工作24*3.5=84小时;高于于国家的而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规定。肯定违反劳动法里关于劳动时间的而规定。有30小时应该算作加班,要支付加班费。
  这种连续24小时的工作方式也不利于员工健康,一定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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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3
每个企业出台制度办法,尤其是国有企业,都是要由企业领导人与政策法规和法律顾问共同研究,并由职工代表监督,才能执行相关劳动用工政策,没有几个国企领导人会顶着法,逆着法去违规让职工加班。
劳动法中对实际劳动时间和保休时间折算有明确规定,如果你每天上24小时班,而且是都是实际劳动时间,休息24小时,那你们的单位的确是违反了劳动法。关键的是,你是否24小时都在劳动。据我所知,铁路供电工作基本上是有作业了才去作业,一般作业时间不会超过5小时,其余时间为保休时间,这种情况下,就要具体区分对待。
有了问题,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应,如果单位真的违法了,你有你的权利去保障你的利益。
第2个回答  2015-09-26
没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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