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8-07-11
将“亲兄弟姐妹”包括在直系亲属范围之内,着实让人大跌眼镜。在法律上,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因血缘联系而形成的亲属)和姻亲(以血亲的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血亲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姻亲则无直系和旁系之分。在口语中使用的“直系亲属”,严格地说,称为“直系血亲”更准确。
直系血亲是一个范围非常明确的法律概念,指具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间的称谓,包括父母、(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外)高祖父母等及子女、(外)孙子女、(外)曾孙子女、(外)玄孙子女等。
通俗讲,直系血亲指不分岔的垂直血亲之间的称谓,是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关系,而兄弟姐妹是典型的旁系血亲。口语中所谓的“亲兄弟姐妹”,在法律上的称谓有“全血缘兄弟姐妹”(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和“半血缘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至于养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因没有生物学意义上的血缘关系,而由法律拟制为兄弟姐妹,不包括在“亲兄弟姐妹”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