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4-09
1、“请问,如果被碰到,报警了,警方会如何处决? ”:
(1)不是“处决”,只是“处理”,这两个词的意思可是有很大不同的呦。
(2)警察一般不会处理,你是丢失,既不是犯罪、也没有违反治安管理,只能由店长和你协商解决、或是起诉到法院解决,警察不会干涉的。
2、“请问我这样算犯罪么?”:肯定不算。
(1)如果真是丢失:你只是因为过失给店长造成了损失,最终的结果也就是让你照价赔偿。
(2)如果无法证明你是丢失、却有证据证明你是偷拿了钱跑了:你也只是违反治安管理的侵占他人财物行为(金额太小,尚不构成犯罪),一般是照价赔,情节严重的会再给予治安处罚(拘留、罚款)。
3、“而且我当时很怕, 后来在路上碰到过,我不懂要怎么说清楚,就跑掉了, 如果就算我现在还了,是不是还会被认为是不好的人呢?”:
(1)不必怕,只要你真的只是弄丢了,就没必要怕:人活在世,谁都可能有过你,偶尔丢了钱是正常的、避免不了的。毛主席都说有错改了就是好同志呢。
(2)如果是我:如果现在有能力还,就去找店长说清情况后还钱;如果现在还没有能力还:也去找店长说清情况,说明你当时还小、害怕才跑了,并协商以后再还:不管别人认为你是好人、还是坏人,你总得让自己心安吧?只要自己心里无愧,到哪里都能挺直腰杆做人。
(3)人生在世,不管是做事还是做人,信誉第一,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