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过一篇相关的文章,题主可以参考一下。
历险记之拥有社保及百万医疗保险,是否还需要一份重疾保险
对于已经拥有百万保额的人,是否还应该再考虑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呢?保障会不会重复了,也就是说钱会不会花重复了,造成资金浪费?医疗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有何相似的地方,又有何不同之处呢?
俗话说,有啥也别有病,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生病了,医疗保险将成为你坚强的后盾。
常常听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到底是什么关系?
生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多少?
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具体的特点和区别是什么?
保障大病风险,应该选重大疾病保险还是医疗保险呢?
重大疾病保险: 是一种定额给付型保险。
只要确诊了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就能申请赔付。赔付金额根据购买时的保额确定,与是否发生了医疗费用、治疗花了多少钱等无关。因此,赔付金额也可能远远超出实际治疗费用。
医疗保险: 是一种费用报销型保险。
必须以发生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为前提,赔付时会扣减社保已经报销和免赔额以下的部分。所以,医疗保险的最终赔付金额,一般不会超过一年保险期间内的实际医疗花费。(如果附加有津贴型险种,是有可能超过实际花费的金额的)
如果有一份长期的重大疾病保险,只要能连续按时交费,合同就始终有效。不必担心因健康变化和产品中途停售等原因失去保障。
一旦在保险期间内“出险”,即使未缴完后续的保费,保险公司也会赔付。而且,长期重大疾病保险的保费一般是固定的,不会随着年龄变化而上升,也就是均衡费率制。
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通常是一年。如果还想获得保障,可以在保障期满后继续购买。
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重大疾病保险,既可以弥补医疗费用,也是治疗后康复费用的主要来源。同时,还能弥补生病后不能工作的收入损失。
医疗保险,可以作为社保的有力补充。比如,它能保障社保不能报销的自费药、进口药等。让治疗更有品质。
这两类保险,究竟应该如何选择呢?
重大疾病保险还是首选的基础保障。它不仅能弥补医疗花费,还有不可替代的收入损失补偿功能。
在此基础上,可以再补充一份医疗保险。用来报销治疗费用,减轻经济压力。
全国的医保体系分为: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公费医疗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金的原则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医疗保险改革之初,要求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2%,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6%。
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进入个人账户基金,用于报销门诊费用;企业单位缴纳的工资总额的1%-1.4%进入个人账户基金,其余进入社会统筹基金。社会统筹基金用于报销住院医疗费用。
例子:王某,35岁,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王某的个人账户基金有1000元。2010年5月,王某得了重感冒,断断续续去医院看病,一共花费1500元。那么,医保报销的只有1000元,500元不能报销。
原因: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社会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费用,个人账户基金用于支付门诊费用。
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进入个人账户基金,用于报销门诊费用;企业单位缴纳的工资总额的1%-1.4%进入个人账户基金,其余进入社会统筹基金。社会统筹基金用于报销住院医疗费用。
例子:王某,35岁,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王某的个人账户基金有1000元。2010年5月,王某得了重感冒,断断续续去医院看病,一共花费1500元。那么,医保报销的只有1000元,500元不能报销。
原因: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社会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费用,个人账户基金用于支付门诊费用。
二、公费医疗
公费医疗原来是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一些地方对某些人员依然实施公费医疗制度,如八大部委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学生、监狱服刑人员等。公费医疗制度的特点是,参保人员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费,其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1.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2. 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来源于个人和企业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3.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4.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共同筹资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险制度。新农合的缴费水平低,医疗待遇也相对比较低。
中间白色部分才是我们真正可以报销的费用
商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这么好,为什么还要商业医疗保险?
1. 社会医保“保而不包”
2. 医保仅报销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和医疗:
社会医疗保险具有“缴费低、广覆盖”的特点,致力于让人人看得起病。因此,医保目录内的药都是价格不高,疗效合格且市场供给能力充足的药品。目前,医保目录的药品占市面上药品的种类不足2%。进口药、特效药以及新型医学材料均不在报销范围内,限制了人们追求更好疗效的需求。
3. 商业医疗保险贵吗?
商业医疗保险是一年一交的消费型保险,保费不高。
4. 买了商业保险后,不用买社会医疗保险?
事实上,商业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社会医疗保险免赔额较低,一般为1300元,对于免赔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按比例赔付。
其次,如今市面上许多商业医疗保险都以“社保赔付后”为条件,对超出医保报销以外的部分全额赔付。如果以无社保身份投保,保费会高很多,也不划算。
合理医疗费用
在医疗险产品理赔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个专业名词,叫做“合理医疗费用”。
这个词也会出现在保单的条款中,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条款所说的“合理医疗费用”是指根据社保规定的费用进行理赔,除此之外为条款所指的“自费部分”,它则由客户自己承担。
那么,到底什么是“合理医疗费用”呢?难道还有不属于合理的费用?
到底“合理医疗费用”都包括哪些?
对于传统型医疗险来说,“合理医疗费用”的范围与当地医保报销的范围相同,甲类(无自付)全部纳入“合理医疗费用”,乙类(有自付)按比例纳入“合理医疗费用”,而丙类(全自付)则不属于“合理医疗费用”。
随着一系列医疗险产品的开发上市,“合理医疗费用”也突破了社保报销范围的限制,涵盖了合理的床位费和膳食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药品费、材料费、医生费(诊疗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化验费、手术费用、器官移植费。
哪些费用不属于“合理医疗费用”
“合理医疗费用”首先要求符合通常惯例且医学必需,此外,保险合同条款还明确排除一些特定的医疗费用,下面就举例介绍一些不属于“合理医疗费用”的情形:
①不属于上述十种类型之一的医疗费用,比如陪床费、空调费、垃圾处理费等;
②医保范围外的特定药品,主要为营养补充类、免疫功能调节类、美容及减肥类、预防类以及中草药类;
③器官移植中的供体费用,包括供体寻找、获取以及从供体切除、储藏、运送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④试验性、研究性医疗项目的费用;
⑤与被保险人的诊断及治疗无关的费用:比如没有诊断糖尿病但使用降糖药,男性患者开具妇科药等。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社保及百万医疗基本上可以满足大小疾病的医疗费用支出了,但是对于后期的高额疗养费、收入损失以及五年存活期之后因为身体原因而不得不降低工作强度而导致的收入进一步降低这部分是完全无能为力。那么,很明显,社保及百万医疗固然很好,保额也高但不覆盖不全,在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重大疾病保险是一定要纳入家庭保障计划之内的。
医疗保险与重疾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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