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尤其是年轻人都会遇到或考虑这样的问题,但法律视乎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关的内容多是原则性的,遇到如此具体的问题,在现实中处理的结果也不尽相同。对对于这类房产的分割主要有如下问题:本律师分析认为:第一个问题:按照贷款(按揭)买房的实际情况,当买房人支付首付后,即可取得房产证,此时买房人与开发商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并且其买卖行为已经完成,买房人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同时买房人与银行之间建立了借贷关系,房款实际上已经由银行支付完毕,买房人之后的还贷行为属于对银行的还款行为,从这一角度上讲,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房屋应属于婚前取得的个人财产,即不属于共同财产。第三个问题:本律师认为对于房屋增值这一提法不明确,或者说应区分情况,即如果房屋增值是因为房产市场火热造成房屋本身升值,这一部分本律师认为不应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将房屋用于投资取得的收益,如出租,这一部分属于《婚姻法解释(二)》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则因此取得的收益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当然对于此问题,目前仍没有定论,各地法院判决结果不一,在缺少有关司法解释的情况下,建议朋友们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