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离职问题

七月初开始,我在某外企实习,有个实习合同是六个月,但是我在两个月后提出离职,我的领导批准后我向人事提出辞职。人事给我一个辞职单,上面有几个部门的负责人签字(就是是否归还工作物品和IT权限的单子),由于我们部门希望我的IT权限保留一段时间,所以我没签完单子,但是上报的辞职日期已经到了,所以我的同事答应帮我在一段时间后办理离职,我就不去上班了(我问过很多实习生,他们也为了保留IT权限让别人办理辞职)。我想问的是在我的离职办理完之前,我是否可以进入该外企在另一个城市的公司实习并且签订实习合同。(我不可能在这段时间一直等,等到离职办完才找实习)
还有就是,如果这样不允许但是我偏偏已经这样做了,会有什么后果么,需要赔偿么。

第1个回答  2014-09-05
  你在用人单位的就业实习时间如果超过了半年,就应该履行提前30天书面告知的义务。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通知书〔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