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的,但没有签订合同,根据新合同法应该视为合同工了吧,应该享有什么样的待遇

我的父亲在一所学校打更,现在已经满十年了,之前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合同,根据新合同法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已生效,那么应该享有哪些待遇呢,打更人员在什么年龄可以退休,退休后,是否可以享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其它一些待遇呢,哪些专家人士帮助详细讲解一下,我看了合同法,但看不太明白,很急!!!!
还想问一下,工作满十年了是不是被视为单位的正式合同工,那么是不是在退休的时候可以领退休金了呢,退休以后单位是否还应该为合同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呢。我是在黑龙江省虎林地区,不同的地方劳动法要求难道还不一样吗

第1个回答  2009-05-30
南方还是北方?
南方比较重视劳动法。北方就没什么希望了。
在很多地方劳动法只是说说而已,都没有执行。
不是劳动法不一样,而是执行的问题。有法不执行你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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