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男方的意思和家庭情况。
如果男方家庭情况不是十分宽裕,且房贷由男方一力承担,还是不要答应得好;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我觉得这房子应该算是父母的赠与吧。
2. 如果宽裕,怎样都好说。
另外,女方可能担心以后离婚什么都不剩,但除了房子之外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分,还能索取赔偿之类的吧。
怎么说服媳妇,看那哥们的本事了。
追问如果写上父母名字和我还有女方名字呢?
追答那婚后女方会一起还款吗,父母还会继续帮助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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