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的房屋继承问题

我爷爷与我后奶奶再婚生活了十几年,爷爷7年前去世,房子一直有奶奶和她的儿子居住。
去年,后奶奶去世了,她儿子一直霸占着房子住着不走。
1,我爷爷在世的时候,房子的另外一间是我叔叔住的,爷爷去世以后叔叔走。
2,房产证上是我爷爷的名字
3,房子是使用权
现在去法院打官司,法院说使用权的房子不予受理。
我问下,现在到底应该怎么办啊~

  1、楼上律师朋友的说法错误:此房是公房,楼主爷爷只有使用权、没有过所有权,所以:房子不是楼主爷爷的遗产,不适用《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来继承。

  2、你已经说了:这房是使用权房,也就是说,这房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公家的,所以房子不是你爷爷的遗产,你爷爷的子女们无权继承:你到法院人家当然不能受理。

  3、公房承租的:在你爷爷去世后,只能由继续共同居住在这房里的承租人继续使用,并在征得房子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变更为现承租人承租。
  你们的情况:在你爷爷去世后,有权申请为承租人的,应是你奶奶、你奶奶的儿子、你叔叔。
  而且:变更承租人为你奶奶或其他人的:必须经房子所有人(你爷爷的单位吧?)同意。

  4、“现在到底应该怎么办啊~”:
  (1)去房子的所有人那儿(应是你爷爷的单位)查看一下,现在谁是房子的承租人(也就是使用权人)。
  (2)如果你后奶奶的儿子已经是承租人:你们没有办法了。
  (3)如果承租人(使用权人)还是你爷爷、或你后奶奶:和单位协商变更承租人为你叔叔。(你爸爸因为并没有在此房居住,想变更为承租人有一定难度,但如果你们和房子所有人协商好了也可以)

  5、另外:
  (1)承租房(使用权房)只是有居住权,如果将来拆迁,拆迁补偿款大部分要给产权人(单位),但居住在此房中的人会有一定补偿--并不是你爷爷的子女都有权得到补偿。
  (2)如果此房产权以后能买断:只有使用权人有权购买,也不是你爷爷的子女都有权争。
  我这样说,不知道是否说明白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4-01
广东胡律师:

房产证上是你爷爷的名字,那么他去世后,此房由他的法定第一继承人-再婚的奶奶,你爷爷的子女平分继承,如果后奶奶的儿子对他爷爷有尽到赡养义务的话,他跟你爷爷的子女也拥有同等继承权。

现在需要此房的相关继承人到法院进行公证,然后才能进行房产的过户。
第2个回答  2009-04-01
如果是农村,可以请村委会调解
如果是城市,可以请居委会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还有个办法就是你们也住进去,因为他没权利不让你们住进去的。这样逼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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