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一年半,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有外债咋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23

分居一年半,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有外债咋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因此,如果属于第1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否则,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第二次起诉离婚,明天开庭,没请律师,分居有一年半,请问判离的机会有多大?

机会不是很大
必须两年
而且感情已经破裂
而且必须提供分居的证据

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可提什么条件?

首先,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的权力是平等的,被告有权利提出自己的诉求,或者在答辩中写清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传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络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络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 状副本传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其次,虽然当事人的权力平等,但是被告提出的任何条件,都必须出示相关证据。否则法律不会支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分居八年,并无来往,第二次起诉离婚能离掉吗

第二次起诉 本身就是让双方冷静思考 缓和矛盾如无起色 一般会依据感情彻底破裂 无法共同生活 双方调解无效判决离婚

离婚判决后原告与被告分居一年起诉法律会判离婚吗

法院只有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可判决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询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分居一年半,起诉的话,叛离的机率多大

分居不是离婚的前提
感情破裂才是离婚的前提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 暴 力或虐 待、遗 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 博、吸 毒 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分居一年多了被告可以在当地起诉离婚吗

说的很乱。只有原告可以起诉,被告是应诉答辩的。
感情破裂是离婚的条件 ,分居二年是其中的条件之一。
但必须是在被告的居住地法院起诉 。

单方起诉离婚一年半后被告方还有权利起诉吗?

如果当时没有判决离婚,那被告是有权另外起诉要求离婚的。

失踪一年半如判不离婚过六个后起诉离婚算是满分居二年吗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一年半如判不离婚,过六个后起诉离婚算是满分居二年。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的,配偶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到法院申请宣告当事人失踪。
然后配偶可以凭当事人失踪证明手续,到法院起诉离婚,这类情况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通则》规定:
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第二次起诉201610月13号到2017年半年是几号?

    离婚案件的第二次起诉与第一次起诉必须相隔6个月。这6个月,是指第一次离婚案件结束,或者说第一次判决书、裁定书等裁判文书生效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不是从第一次起诉的时间计算。

    2016年10月13日起诉,要看什么时间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分居一年半,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有外债咋处理
首先,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的权力是平等的,被告有权利提出自己的诉求,或者在答辩中写清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

起诉离婚要是对方说外面有外债怎么办?
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范围,最好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予以全面分析解答。

起诉离婚男方三年联系不上可是有外债如何离
1、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到法院起诉离婚。婚姻的另一半消失不见满两年,当事人想要离婚,可以先到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另一半宣告失踪;人民法院作出另一半宣告失踪的公告,公告期一般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可就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作出单方判决。2、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发出公告。可以直接到法...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有20万债务,女方要承担吗?
只要女方要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就要承担外债的一部分。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你在这个婚姻中获利了一些东西,那你就要拿出一部分的利益偿还债务。有个我感觉,离婚根本就没有必要去进法院。夫妻这么多年了,也是非常不容易的。如果没有发生什么感情上背叛的事情,都是可以和平分手的,夫妻还可以协...

起诉离婚男方无凭无据说自己有外债女方要不要承担
如果男方外债太多女方可不认。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

男方背着女方欠了外债,女方起诉离婚第一次会判离吗
1、如果没有证据来证明感情破裂,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2、离婚案件诉讼费一般原、被告一人一半,但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时,诉讼费由原告承担。3、在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后,如果原告还想离婚,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法院判离得可能性比较大。 ?男方背着...

老公有外遇,有外债,我想离婚,但是他不肯,我该怎么办?
1、婚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离婚时签订了男方独自承担债务的协议,则妻子在承担了债务后可以向前夫追偿,但是不得以离婚协议为由拒绝承担共同债务。作为妻子一方应该承担偿还责任,况且信用卡不及时还的话将会直接影响你在银行的信誉度,一旦被列入黑名单,以后贷款之类的就不可能了。2...

分居期间一方欠债,离婚后房产归女方,这个房子还能被追偿吗?
婚姻期间虽然分居,但一方欠债,债权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离婚后房产归女方,只要另一方的债务没有还清,遭到起诉,这个房子还能被追偿,明显有转移财产的嫌疑。根据婚姻法解释婚姻续存期内,夫妻双方的一切合法收入都归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同时任一方所造成的债权债务也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婚姻续存期内...

妻子起诉离婚,他不要孩子。我们现在有外债请问怎么办,还有他拿走我们家...
孩子抚养权可以选择一方来享有,所以她不要抚养权,就必须承担抚养费。而外债的话,只要是夫妻生活期间的共同债务,就必须承担,原则上承担一半。而她拿走家里的钱,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开支的,则必须予以归还,在处理离婚时,可以在分配共同财产时予以抵扣等。

房产证上写男方和儿子的名字,欠有房贷和外债离婚应该怎么处理?
应该由第一联系人先偿还 有许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就是由这样的一些房贷和外债处理不干净,所以在离婚了之后也会牵扯到很多的事情。我们可以发现,如果房产证上是有三个人的名字的话,这个时候欠有的房贷和外债也是需要经过一定的分割的,那么首先就要考虑到自己的儿子是否成年。毕竟对于父母的离婚来说,跟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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