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法院判决下来,我们胜诉了,但是还是不还,怎么办?

我在陕西西安周至县,因为房产纠纷,一个人欠我家15万元,法院已经判我们胜诉。要求被告人还钱,但是被告人一直躲着,找不到人。法院告诉我们说只要我们去找到人,他们负责抓人,现在人也找不到。难道一点办法都没有吗?有没有什么途径能解决?
我们有法院的判决书和欠条。

欠钱不还起诉后判决还钱,还是不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然后债务人的名下财产可能就会被查封了,在将债权人的债务还清之后,财产状态恢复正常。但是对于那些本身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的,此时强制执行也就没有意义了。
法律分析
欠钱不还起诉之后还是不还的,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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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首先,要拿判决书到法院执行庭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过了期限法院也不会去执行了。
如果找不到人,看看他还有什么财产。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2-17
停一停,放一放,让对方感到没事了,人就回来了。可以放点风出去,说找不到人法院也没法。已经终止执行了。等对方认为没事以后,就会回来,然后再让法院采取行动。
第3个回答  2011-02-24
我不是解答的,我现在也是这个问题,胜诉了,老是找不到人,他的房子我也查封,难道我们真的拿他们没办法吗?烦死了,法院不能通过网络去找吗,法院不是还有法警吗!!他还气人呢,我是有钱呀,我就是不还,你10年也不能拍卖我的房子!!为什么现在欠钱的人还是这么恶霸呀,我们平民百生就要受这些苦吗,借钱一个样,还钱一个狗,
第4个回答  2011-02-17
找人的同时,你们最好查询一下被告方的财产状况,并将查询结果告知法院,申请法院进行扣押,查封后强制执行。否则,即便你们找到人,不知对方财产如何,也难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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