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亲姐姐去年骗我说合伙买房,结果我出钱买了房也出钱装修好后,我姐姐找借口跟我吵架赶我走,因为当初买房房产证是写我姐姐的名字的,所以房子归我姐姐,我姐姐给了我一张十年内还清我买房的钱款的欠条,我身体很不好,我担心这两年我有什么不测,我想问如果我十年内不幸去世,而我姐姐还没有把钱还给我,我可以把欠条赠送给我朋友,让我姐姐把欠我的钱到期还给我朋友吗?需要什么手续?该怎么做才可以在我去世后能让我姐姐把欠我的钱给我朋友呢?说明一下,我所有的亲人都是只看我的钱,没有一个对我真心好的,我唯一一个朋友对我比亲人还亲,对我很好,我知道如果这件事给我朋友知道我朋友肯定不会接受我的钱,所以我想立遗嘱,在遗嘱里写明我姐姐欠我的钱如果我死了,那么欠条到期把钱还给我的朋友,这样可以吗
胡律师,谢谢你的回答,还想请问,如果不通知对方,只在遗嘱上写明白可以吗?
追答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