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6-07
是的,不管什么都有期限规定,过了期限那个欠条就作废了,就比如一个人杀了人,如果在三十年之内警察没有拘捕他,超过三十年,他就无罪了
第2个回答 2010-06-07
1、债权债务关系,诉讼时效是2年。这个期间是可以中止、延长的。但最长不超过20年。
2、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但并不丧失起诉权。
3、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承诺可使已过诉讼时效归于无效,重新计算。
4、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但要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
综上所述:你想要拿回这一万元,必须有证据证明还在诉讼时效内,或者债务人愿意承担。否则,不能!
第3个回答 2010-06-07
我是学法律的,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你的钱已不受法律保护了。
因为欠条必须两年更新一次,还要有保证人(担保人)签名,并且注明还款期限。
以上这些,你都没有!
从你的情况来看,也有有利于你们的,
就是债务人有意躲避你们家人(要找出有国证据),导致你们无法更新欠条,
从这点出发,你们也可以提起诉讼,看看法院能否支持你们的观点吧。
不过就算你们胜了,现在法院的执行力也实在不敢恭维,我看你们可以用起诉的方式吓一下他们,然后还是找个中间人来调解一下,可能更有利于你们执行到位。(你们可以不算利息,甚至降些本金,没办法,只有这样才会弄回一点了。)
打得很辛苦啊,给我吧,呵呵!!!
第4个回答 2010-06-07
录个音,让他承认这事并答应还。。。这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