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欠款现在还能要回来吗

朋友以做生意为名向我借了3万元钱,由其姐姐作担保人,后来生意失败,这笔钱至今未还,长达十年,当时写了两张字据,一张1万元的写明一年还清,一张2万元的没有写明任何期限,我现在还能把钱要回来吗?超过诉讼时效的债还有追回的方法吗?母亲因为这件事一直发愁,请专业人士帮我解答,谢谢了!

一万元的要不回,两万元的应该可以。

违约诉讼时效从一方明确表示要违约或者以自己的行为默认自己要违约开始计算不超过两年。

由于1万元的约定了还款的日期,超过了还款日,还不换款既应该认为是“默认自己要违约”,这时候你就应当在此时起两年内追究,但是你没有。

2万元的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既不存在“默认自己要违约”,如果他没有在两年前明确说自己不还钱,你还可以申请支付令,要求还款。

对于1万元,司法机关不会提供支持的,既不可能判决偿还,也不回帮你强制执行,只能通过特殊途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3-14
第一、你的一万元的欠条因为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早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但是你先字可以想办法补救,如给借款人打电话,然后采取录音的方式,只要他还承认这笔钱就行,就发生时效的中断,这样你就可以要回了;

第二、第二张借条由于没还款时间,因此,你随时可以向债务人主张,你还可以把前要回来。

-----郑州姚松峰律师
第2个回答  2009-03-14
第二张欠条的2万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你们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随时可以找他要,然后给他说一个期限,等还款期限满了才开始起算诉讼时效
第一张有点悬,最好是旁敲侧击一下,只要现在他松口承认还,就从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是要他承认还是有点难度的,看你如何去设这个套了
第3个回答  2009-03-14
原则上可以,但要看两张字据后才能做准确判断!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第4个回答  2009-03-14
建议你去给他换一张条,就是让他重新给你写一份三万的欠条,要不你就给他做个录音,这样比较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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