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我借了十万块钱给别人,但我要他写了借条 他上面写近几年还清,直到现在还没还,已经三年了,

二零一二年我借了十万块钱给别人,但我要他写了借条 他上面写近几年还清,直到现在还没还,已经三年了,他写的借据我一直保管好在这里 ,现在我可以拿他写的这张借条去法院起诉他吗?

你好,法院的诉讼期是二年。如果借条到期。仍不还钱。立即去法院起诉他。或协商还钱日期。重新写借条。要注意借条约定还款到期日二年后,法院可能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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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6
你好
题主注意:2年指的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如果你借了钱给别人后,两年内未向对方主张权利,那么别人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而法院很有可能判决你败诉。
根据你的情况,由于从借钱到现在已经3年,所以你必须证明最近一次向他追债是在两年之内,否则很难胜诉。
另外,即使超过诉讼时效,你也可以起诉。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但是对方可以拿此抗辩。
有问题可以继续咨询。谢谢 望采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8-26
您要注意现在诉讼期是两年
第3个回答  2015-08-26
你好,可以的。追问

有的说起诉期是两年,这个是真的吗?

追答

是的。

这个是对的。

请对我评价。

第4个回答  2015-08-26
去吧!现在欠钱的都是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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