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当律师助理有工资,但做的事多、杂一些;去律所实习,没工资,但好像能学到些东西。真是这样的吗?我很想弄清楚去律所实习和当助理,除了工资外,还有哪些差别?比如在办理案件方面(这个是我重点要问的),去实习还是当助理能够接触、跟踪案件的机会多一些呢?
希望有这方面经验或知道这些情况的朋友能够尽量详细的说一下,非常感谢!
其实,我想知道的是,因为律师助理是律师出钱请的,律师会不会最大限度的榨取助理的劳动力,让他去干杂事。而以实习的名堂过去律所,因为指导律师不用支付工资,所以会不会多教你一些法律实务的东西。
如果以实习的身份能够学到比助理多很多的东西,我会选择只实习,如果助理和实习学到的东西差不多的话,那我可能会选择助理,毕竟还有点收入嘛。
希望知道的朋友能给我一点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