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形势下公安民警如何走好走活群众路线的思考

如题所述

群众,我们党的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群众工作,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看家本领;群众路线,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党的十八大报告向全党提出了“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的新要求,这是我们在不断变化的历史环境中始终保持这一传统和扩大这一优势的根本保证,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群众工作贯穿着公安工作的始终,衡量着公安工作的好坏,面对新时期、新问题、新要求,如何全面提升公安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理顺警民关系,促进警民和谐,是新形势下面临的重要挑战。
  一、必须清晰群众工作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只有思路新,才能工作强。通过调研,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要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首先是要牢固确立民本意识。目前,尽管时代已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无论何时何地,我们的群众路线不能丢,群众路线必须时时讲、长期讲、坚持讲,这是一个根本性、原则性的大问题。同时,尽管时代在变,群众路线在发展形式上、内涵上、要求上,也要有相应的变化,必须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其次是要不断更新民本措施。就是要注重解决小区治安秩序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强讨恶要、滋事生非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这些问题群众最关注、最关心、最关切。要注重解决街头诈骗、入室盗窃、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平可求、安可保。再次是要实施民本考核。就是要把一切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全部量化,奠定考核的基础,明确拷问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坚持公开查,探察原委,把握症结,矫正坐标。坚持暗中访,最广泛地收集民意,倾听民声,集中民智,防止工作的表面化,摒弃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只要我们的意识到位了,就能思路清晰,方向正确,就能做到凡事“民”字当头,“民”字优先,就能以不同寻常的举措,抓紧抓实,抓出民本的成效。
  二、必须切实找准存在的问题
  公安工作时时处处都要和群众打交道,从某种意义上讲,公安工作就是群众工作。但目前的现状是,仍有部分民警群众工作的意识不强、能力偏低,直接影响了警民关系的和谐发展。
  一是宗旨意识淡化。有的民警常常以“管人者”自居,动辄耍特权、抖威风,甚至欺压群众。有的“衙门”作风严重,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遇到群众报警求助,或是只言片语打发了事,或是推诿扯皮。有的服务态度差,热衷于吃、拿、卡、要,习惯于冷、硬、横、推。有的工作漂浮、作风不实,习惯于做表面文章,工作难以得到群众的真正理解、支持。
  二是执法犯法屡禁不止。少数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循私枉法、贪污受贿,甚至与不法分子同流合污。有的挡不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抵不住金钱和美色的诱惑,致使自己成为金钱和美色的俘虏,严重影响了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有的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乱收费、滥罚款,中饱私囊,影响极坏。
  三是群众办事难。有的四平八稳、坐堂办公,等着群众上门送“事”,这种静态管理为主要形式的警务运作,早已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财物大流动的形势之需。有的警务不公开,公开了也仅仅是图个形式,工作缺少起码的透明度。有的遇事推诿、办事拖拉,职责范围事情也要群众走后门、找路子,导致拉关系、给好处费等不正之风的滋长蔓延。
  四是联系群众不广泛。一些民警往往是凭个人好恶,有选择地、带有个人目的地与群众接触,联系群众缺乏广度和宽度,呈现出局限性,以致于相当一部分群众对公安工作缺乏了解、缺少理解,主动自觉地参与治安防范的情况很少。这种现象,一方面导致了对群众生活实际、思想实际、工作实际不了解、不掌握;另一方面,也使得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神秘感”加剧,不愿意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情况、透露信息,造成了彼此某种意义上的隔膜、封闭、疏离。
  三、必须夯实群众工作素质
  要做好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走好下活群众路线这盘棋,必须注意提升广大民警的群众工作素质,这种素质既专业又综合,关键是要坚持不懈,一抓到底。
  一是理性思维素质。广大民警肩负着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任,必须具有较强的理论思辨能力,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地从讲政治和维护稳定的高度,观察社会现象,分析和解决各种现实问题,做到立场鲜明、政治坚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广大民警要注意加强逻辑分析和辩证思维方面的训练,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科学地分析和处理各种问题,做到思路清晰,力避失误。
  二是信息收集素质。当前,公安情报信息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是要从一线民警抓起。尤其是广大社区民警,必须努力把社区警务作为公安情报信息的根本和源泉,努力掌握情报信息的收集和综合分析的本领,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广泛布建信息员,形成人人都是信息员、处处都有信息触角的格局。要学会对收集的情报信息及时进行梳理,归纳出其中的规律,以指导现实斗争。
  三是纠纷调处素质。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深入,由于利益冲突引发的治安纠纷、邻里纠纷等各类社会矛盾大量增加,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广大民警要在努力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政策的同时,讲究策略,在符合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开展纠纷化解,做到既刚柔相济,情理交融,又遵循原则,维护正义。同时,还要十分注重语言表达技巧,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动之以情,着力化解矛盾,平息事态,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消弭在萌芽初始阶段。
  四是拒腐防变素质。广大民警接触社会面较广,独立工作的机会较多,一旦思想防线不牢,抵制能力不强,极易被人拉下水,发生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问题。因此,必须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引导广大民警慎独自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确立权为民所用的高尚情操,始终做到坦坦荡荡,勤政廉政。
  五是善断敢为素质。善断敢为是对广大民警政治、业务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的综合考量。广大民警要有意识地提升这种素质,努力做到主观与客观相一致,动机与效果相统一,心愿与要求相符合,始终做到机智勇敢,骁勇善战。尤其是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时,要临阵不乱,处变不惊,多谋善断,把握好问题的发展趋势,力争做到在事态出现之前有预见,在发展之中能运筹,在处置之中有决断。
  六是身心承受素质。身心承受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民警的精神状态、自身形象和警务效能。目前,各种社会现象错综复杂,公安工作急难险重,广大公安民警的身心长期处于超负荷的状态,异常疲乏疲惫,特别需要有一个强健的体魄和健康的心理。因此,必须有意识、有目的、有方法地锻炼民警的身心,既加强体能锻炼,又完善他们的心智,使之能轻装上阵,克敌制胜。
  四、必须畅通警民和谐的渠道
  公安工作在新形势下走好走活群众路线,必须有好的“抓手”,选择切实可行的“载体”。这样,才能真正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从处理好公安信访问题出发,注重化解矛盾。公安信访问题,是公安机关警民不和谐的主要表现形式,处理好公安信访问题,责任重大、意义深远。首先,要高规格接待。要充分认识到处理涉警信访问题是一个事关警民和谐的重大问题,必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特别是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要克服畏难情绪和麻烦思想,放下架子,躬下身子,亲自接待来访群众,形成定期接待制度,及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与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密切警民关系,促进警民和睦、社会和谐。同时,解决公安信访问题必须真心实意。要认真倾听信访群众的诉求,深切体味信访群体的辛酸苦辣,设心处地地考虑信访群众的怨恨悲痛。要满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真心实意地解决他们的信访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问题,必须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的基础上,主动积极地创造条件,分步解决。此外,要注重从源头上遏制信访问题。要针对群众的诉求,及时发现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在日常执法活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盯牢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与不足,有的放矢地加以整改完善。要诚恳地接待每一名来访群众,努力帮助他们做好事、办实事,解决好态度问题、关系问题、感情问题。要牢固树立人权意识。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又坚持做到执法从严,不冤枉一个好人。要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树立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增强基层一线民警公正执法的勇气和信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办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切实加强对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防止干扰基层民警执法活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发生。
  二是从提升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出发,注重群众安全感。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主要来自于自身的安全感是否增强,来自于公安机关是否有效遏制了侵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维护群众的安全感,籍此提高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信任度。要严厉打击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对寻衅滋事、称霸一方、鱼肉百姓的黑恶势力,要坚持落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原则。要敢于碰硬、排除干扰,冲破各种“关系网”,打掉“保护伞”,深挖黑恶势力的幕后人物。要严厉打击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尤其是要敢于践行“命案必破”的承诺,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说法。要加大对爆炸、投毒、绑架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要注重及时侦破以爆炸、投毒等恐怖手段相威胁,极易引起群众不安的犯罪案件。要通过严厉打击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使群众真正懂得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以此增加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要严厉打击侵犯群众财产安全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抢劫、抢夺、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在时间、空间上的分布规律和特点,锁定打击重点,改进打击方式,不间断地、高频率地开展针对性强、时间相对集中的打击整治,最大限度地压降多发性侵财案件的上升势头。此外,要注重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力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特别是要注重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的时空。同时,要完善治安预警制度、社区警务制度,促进警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三是从改善执法和管理行为出发,注重社会公平正义。公安执法和管理,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突出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减少因执法和管理产生的警民不和谐问题。要坚持宽严相济,正确发挥法律在威慑和教育方面的双重作用。对恶习深、实施严重犯罪的重大犯罪分子,如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等,要严厉打击,决不手软。而对主观恶习不深的青少年,要立足于教育挽救,不用或少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使他们在社会大家庭中得到改造,以吸取教训,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要改进管理方式,努力减少与群众的直接冲突。在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管理原则,明晰公安事权,淡化权力观念,逐步退出那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行政管理领域,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实行部分行政权力的分解与制衡,从程序和制度上保证公安行政管理的严格、公正、文明。尤其是要主动运用市场机制代替部分行政审批管理,提高公安行政管理的社会化水平,使公安机关处于相对超脱的状态,居中调节各种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矛盾冲突。要调动资源,充分发挥社会管理作用。要认真探索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稳定工作的规律特点,着力强化社会管理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要主动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和经济社会的变化趋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思路、新办法,有效整合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使其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来。通过警民有效互动,将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愿望融入到公安执法和管理当中,从源头上更好地消除警民不和谐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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