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自《四川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外语通过国家四级(425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以及在核心期刊上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方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交验大专毕业证书及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原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报考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临床/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取得毕业证书2年或2年以上考生需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复试时交验此证)。
详细信息参见,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s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