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公司现在要变更住址,但是租的地方是跟二手房东租的,现在工商局要求出场地证明,该怎么写?

场地证明是不是要第一房东出?但是他不知道第二房东(第二房东也是租来做公司的,他是我朋友)租地方给我,所以该怎么办?还有每年交地税是不是也要村委出证明?这事比较急,请大家帮忙解决一下!尤其是在事务所上班的人!给点实际的建议,不要说叫我去问工商局,因为那里的人态度不怎么好也很不耐烦!谢谢
还有是我公司是在东莞的南城!谢谢

我是工商局的,我们这态度都很好,呵呵。他们态度不和蔼可以去投诉他们,怎么为人民服务的?
说说你的问题,场地证明其实就是你公司的住所证明,就是你公司的主要经营办事地点,必须合法归你公司使用,不是你的房子要出示甲方房照复印件和甲乙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就可以了。你是第三房东的话,看能否联系房屋产权人,如果不能的话找居委会开个证明试试,这个情况还真没碰到。最好能联系甲方,写份租赁合同带着房照复印件,然后写个房屋无偿使用证明就一切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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