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思路:首先是接触到易烊千玺这个名字,其次看了其表演,对其很是欣赏,最后为他的努力和表演称赞。
第一次看到易烊千玺的名字,是在我妹妹的文具盒上。但是当时的我并不熟悉于这个男孩,只知道他来自一个有三个成员的组合。当时的我,就只是知道了他的名字,仅此而已。我在心里想,这个名字真特别啊。
那一年,关于这三个男孩子的热议如潮。而我只是对这个男孩的名字怀有深深的印象。有许多人夸赞他们,也有许多人嘲讽他们,在三周年演唱会以前,我并不在这两类人之中。
直到他穿着白衬衫跳了《tell me why》,一切都是从那个舞台开始。那年的我,蒙着被子看他们的演唱会录播。被子里热得要死,可是为了躲避宿管的追击,我只能如此。我本来只是图一个打发时间,没想到,我真的从那个舞台开始,忍不住地去关注易烊千玺。
我一直记得,他卯足了劲击打架子鼓的样子,他白衣飘飘地跳舞的样子,还有他最后轻松惬意地表演咚巴拉的样子。那个舞台,我看了十遍不止,我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么年轻的男孩子,是怎么将那种悲戚的情绪和舞台融合在一起的?又是怎么,在音乐转变的一瞬间,整个人放松下去。
记得跨年演唱会,他穿着红色的格子衣服,外面像是一件长款的透明的风衣,表演了《Nothing to lose》。我在教室疯狂地看这个回放,周围有人过来我就叫着一起看。我的心情真的复杂。像是喜悦,像是骄傲,流量快没有了我也一点都不在意,我只是想让大家都看看,这个男孩子有多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