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国实行的是
义务兵役制和志愿兵役制相结合的兵役体制!
义务兵2年。
义务兵以后就是士官,士官可分为三级:初级士官、中级士官和高级士官。
而初级士官又可分为
一级士官和二级士官,中级士官可分为三级士官和四级士官,高级士官可分为五级士官和六级士官。
一级士官和二级士官的服役年限均为3年,三级士官和四级士官的服役年限均为4年,五级士官的服役年限分别为5年,六级士官可以一直服役到退休。
当兵1-2年为义务兵、3-5年为一级士官、6-8年为二级士官、9-12年为三级士官、13-16年为四级士官、17-21年为五级士官、22年以上的为六级士官。
当然,现在也有直接从地方招收士官的,关于这部分士官的军衔授予是和服役年限没有直接关系的,这个总参军务部有这方面的规定。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离开部队称为退伍,中级士官和高级士官离开部队称为转业。
义务兵拿津贴,士官拿工资。根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优抚对象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含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指战员);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
并不是所有的优抚对象都可以享受抚恤补助待遇。按国家现行规定,革命伤残军人享受
伤残抚恤;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中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享受定期抚恤;在乡红军老战士、
西路军红军老战士享受抚恤生活补助费;红军失散人员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在乡老复员军人享受定期补助;少数带病还乡、医疗生活困难很大的退伍军人也可享受定期补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