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要交多少官费?

如题所述

1、目前实用新型专利的官费,无费减备案或费减备案不合格的情况下,是1305元;费减备案合格的情况下是370元。
2、无费减备案或费减备案不合格:申请费:500元;第一年年费:600元;专利登记费:150元;印花税:5元;专利公告、公布印刷费:50元。500+600+150+5+50=1305元。
3、费减备案合格:申请费:75元(减免85%,500×15=75);第一年年费:90元(减免85%,600×15=90);专利登记费:150元(不减免);印花税:5元(不减免);专利公告、公布印刷费:50元(不减免)。共计75+90+150+5+50=370元。
扩展资料:
1、国务院制定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0条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申请维持费、年费;
(四)著录事项变更费、优先权要求费、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费;
(五)无效宣告请求费、中止程序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
2、收取专利费用种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代办处收取专利费用的种类如下:
1.三种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含文印费)
2.专利申请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
3.发明专利请求实质审查费
4.专利登记费(含印花税)
5.三种专利年费
6.三种专利年费的滞纳金
7.专利恢复权利请求费发明专利请求实质审查费与申请费同时交纳、专利恢复权利请求费与申请费或年费同时缴纳时,代办处可以收取;作为中间费用单独缴纳时,代办处不予收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利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12
申请专利一般有两种途径,要么自己写专利自己申请,然后递交国知局就行,后续有相关的答复、缴费等流程;如果不太懂可以委托专利事务所来代理。
申请材料
委托代理机构申请需要准备些材料喔。
1、发明专利和使用新型专利:①请求书;②说明书(必要时需提供附图);③摘要(必要时需提供附图);④权利要求书。
2、外观设计专利:①请求书;②六视图;③简要说明。
如果是网上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话,可以委托像专利巴巴这样的专业代理机构代理,则提交技术交底书即可;后续缴费、答复都会有事务所来协助你做。
1.缴纳申请费:发明专利950元(可办减缓,减缓后个人185元
企业320元)
实用新型500元(可办减缓,减缓后个人75元
企业150元)
外观设计500元(可办减缓,减缓后个人75元
企业150元)
2.发明专利初审合格后需提出提前公开或18个月后自动公开,随后进入实审阶段,需再缴纳2500元实质审查费用(可办减缓,减缓后个人375元
企业750元)
ps:实审阶段只有发明专利才有,实用和外观无此阶段。
3.专利授权后需缴纳登印费与年费(也可委托专利巴巴代缴,一劳永逸):
发明专利/年费:900元(可办减缓,减缓后个人135元
企业270元)
登印费:255(不可减缓)
实用新型/年费:600元(可办减缓,减缓后个人90元
企业180元)
登印费:205(不可减缓)
外观设计/年费:600元(可办减缓,减缓后个人90元
企业180元)
登印费:205(不可减缓)
第2个回答  2018-12-28
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不同类型的专利申请费用都不一样。因为费用的组成有申请费用、审查费用以及年费。申请下来具体要多少要看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来说申请发明专利是3450,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是500。
第3个回答  2018-07-20
目前实用新型专利的官费,无费减备案或费减备案不合格的情况下,是1305元;费减备案合格的情况下是370元。 无费减备案或费减备案不合格:申请费:500元;第一年年费:600元;专利登记费:150元;印花税:5元;专利公告、公布印刷费:50元。 500+600+150+5+50=1305元。费减备案合格:申请费:75元(减免85%,500×15=75);第一年年费:90元(减免85%,600×15=90);专利登记费:150元(不减免);印花税:5元(不减免);专利公告、公布印刷费:50元(不减免)。 75+90+150+5+50=370。拓展资料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 号)。另外,从2018 年8月1日起,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参考资料:《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37号公安部、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现就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三、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四、上述收费的清欠收入,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五、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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