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2015年3月6日正式被鸿月居养生会(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国泰路青湖国际2楼)所聘用当技术总监,其养生会所并未正式营业,营业时间为2015年5月初,在职期间并未违规乱纪,只有一次密训3天因为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也请假了,今天2015年4月3日晚10点未接到任何通知被踢出工作群,告知我被解聘,我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在职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