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和老婆联名贷款买房,老婆是主贷款人,我是担保人,之前的贷款合同是老婆和我两个人的名字,现在离婚了签的离婚协议房子归男方,女方放弃产权,离婚后女方要在买房,由于有过购房记录无法享受一套房贷款政策,银行又不肯更改前一套房子的贷款合同,目前也没有钱一次性结清房款,应该怎么办?
那这样就损害了女方的合法权益了,难道没有那一条法律能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只要能提供女方没有房产的证明就能享受一套房贷款政策?
追答没有这样的政策,以前贷款人可以转,因为那时候贷款没有还清也可以过户,贷款人可以随着房屋产权人变更一起变更,房价最初的大涨也就是那个时候,但是现在的规定不一样了。其实你前妻重新买房的话,如果有能力提前还贷也不必太纠结是否第一套房贷款优惠利率,提前还贷一样也可以省很多利息的,问题是你前妻之前的这套房在贷款,所以再买一套房银行肯定是不放公积金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