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4-2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报关员执业管理,保障报关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海关对报关员执业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海关对报关员执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第四条 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经海关注册并颁发《报关员证》后执业。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报关业务应当由报关员办理。第五条 《报关员证》是报关员执业的凭证。第六条 报关员执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海关的各项规定,恪守报关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循执业规范,承担相应责任。

  报关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海关鼓励报关员加入报关协会,参加相关培训。第二章 报关员注册第一节 报关员注册规定第七条 申请报关员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

  (三)与所在报关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者聘用合同关系。

  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当经过在一个报关单位连续3个月的报关业务实习。

  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2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当经过海关报关业务岗位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向海关申请报关员注册。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关员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被海关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受理报关员注册申请:

  (一)被海关暂停执业期间注销报关员注册的;

  (二)被海关暂停执业期间注册有效期届满的;

  (三)记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分值,未参加海关组织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注销报关员注册的;

  (四)记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分值,未参加海关组织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注册有效期届满的。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到报关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报关员注册申请(报关单位为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的,应当到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报关员注册申请)。

  直属海关可以委托隶属海关实施报关员注册。

  直属海关应当将受理报关员注册的场所予以公告。委托隶属海关实施报关员注册的,应当将受委托隶属海关以及受委托实施报关员注册的内容予以公告。第十一条 申请报关员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报关员注册申请书》(见附件1);

  (二)申请人所在报关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与所在报关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报关单位为非企业性质的,可以提交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者人事证明);

  (五)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所在报关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报关单位出具的报关业务实习证明材料。

  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2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海关报关业务岗位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第十二条 申请报关员注册的,申请人本人应当到海关提出申请。本人不能到海关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所在报关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人委托报关单位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具体载明下列事项,由委托人签章并注明委托日期:

  (一)委托报关单位的简要情况。包括报关单位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代为提出报关员注册申请、递交申请材料、收受法律文书等委托事项及权限;

  (三)委托代理起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
(四)记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分值,未参加海关组织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注册有效期届满的。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到报关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报关员注册申请(报关单位为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的,应当到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报关员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的最新规定,第146号令已正式发布,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06年3月8日经海关总署的署务会审议通过,并决定从2006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一决定替代了海关总署以往的两个管理规定,分别是1992年9月9日发布的第3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二节 报关员注册的变更、延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报关员注册变更和延续的程序。第十四条指出,如果报关员的身份资料(如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或报关单位信息(如名称和海关编码)发生变更,报关员需在变更事实发生后的20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如《报关员资格证书》、《报关员证》及变更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前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三节 报关员注册的注销_百度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了报关员注册注销的相关程序。报关员在以下情况下需申请注销注册:1. 报关员不再从事报关业务,或者因辞职、报关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非企业性质的则为聘用或人事关系解除)时,应向注册地海关申请注销(第二十一条)。2. 如果报关员注册的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一节 报关员注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报关员注册需满足一系列条件。首先,申请人需为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并已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此外,申请人必须与报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在首次申请时需在报关单位实习3个月。报关员注册有效期满后连续2年未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的第四章主要涉及报关员的法律责任。在这一章节中,海关对报关员的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根据第三十四条,报关员若出现以下违规情况,将面临海关的警告和罚款:首先,如果报关员存在第三十二条规定中的不当行为,海关有权进行警告并处以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管理规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报关员资格考试、注册的主管机关,对报关员报关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 报关员在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关规章,如实申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章 资格审定第五条 海关实行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合格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关于报关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制定并实施《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以规范报关员资格考试、申请及证书获取流程。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第二条规定,报关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合格者可向海关申请资格证书。海关总署负责考试的组织、命题、阅卷和成绩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明确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权利义务,加强海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进出境货物报关的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海关依法独立行使对进出境货物报关的管理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第三条 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的管理规定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
为了规范报关员资格考试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海关制定以下规定。第二条,海关实施全国统一的报关员资格考试制度,任何报关员必须通过该考试并获得《报关员资格证书》。第三条,海关总署主导考试工作,包括制定考试原则、大纲和规则,命题,监督各地海关执行,处理重大考试事务。第四条,各地...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