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私自转租,那转租协议效力是不是没有?

我在一个古镇做生意,是在棚子里面卖小商品,我在如题目所说的情况下用了俩万五的转让费拿到这棚子一年了,每月收各种费用都按时上交。今天突然跑来说我们私自转让的,公司要收回。是不是我的转让协议就是废纸了?而且现在承租人在外省,我是否可以报警,让最早的承租人还钱?因为我们这里有三个棚子都是在那人手里转租的根本就不知道他签过棚子不可私下转让的租聘合同。今天才知道的。我有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有效只是转租后,如果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属于对出租人违约,出租人解除合同,这样承租人无法履行转租合同,也对转租的承租人违约《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追问

那就是现在我只有自认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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