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拥有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书,并在二级以上(含2)视力、身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等方面残疾;
(我)补贴。有下列情况的残疾人士:
在河北省拥有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书,并在二级以上(含2)视力、身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等方面残疾;
2。残疾人享有最低生活保障。
(2)标准补贴。符合以上条件的残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支付生活费,补助25元,在县(市、区)补助25元。
实施严重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的地区,按照原有规定,给予补助的范围和标准,只能叠加,不能抵销;补贴的范围和标准将适时调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生活水平的调整。
申请、审查和批准程序。
(1)个人应用程序。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需要本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如实填写河北省贫困和严重残疾生活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一个户口簿、身份证、第二代残疾和低保证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
(2)村民委员会初审。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将于5个工作天内完成申请人的实际核实工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在公开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共酒吧五天后,公开无异议的,与申请人一起向乡(镇、街)残疾人联合会提供有关材料的复印件。申请人未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3)对乡(镇)残疾人街道的检查。乡(镇、街道)残疾人应当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按照批准的条件,与县(市、区)的有关资料一并提交。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村民委员会,并告知理由。
(4)县(市、区)残疾人的审查和批准。残疾人联合会在县(市、区)各级收到备案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在残疾人的帮助下,提供信息管理系统等低保障,完成《物质性审查、调查和审批工作申报》。按照条件,批准意见签署批准形式,详细清单的批准人员的生活保障贫困和严重河北省残疾人填写,这是据报道,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残疾人(镇、街),并告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