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传票是自己去法院拿还是法院邮寄过来?

如题所述

骗人的,

人民法院送达传票有一套正式的送达当事人程序,这是民事诉讼法的要求,为确保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法院送达传票时的首要方式是本人当面签收. 电话送达属于直接送达的一种,但是法院的电话通知均是人工服务,不会使用语音提示电话. 还有一种鉴别方式, 有的诈骗电话从一开始就是人工而非语音的,您可以反问对方: 你是哪个区法院的? 因为大多数诉讼都是在基层人民法院办理,比如XX区人民法院, 不是你所在区的法院,通常没有管辖权. 以后面对类似电话,一定要有敏感度和警惕性,不要一听对方说自己是法院的,就害怕的什么程序都忘了.

下面是传票送达方面;
1、直接送达:由法院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或司法警察将应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本人、代理人或同住成年家属(对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专司收件的人)的送达方式。
2、委托送达: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委托其它法院代为送达的送达方式。它是直接送达的补充。严格意义上讲委托送达不是一种独立的送达方式,它只是法院相互间的协助行为而已。
3、邮寄送达:法院送达人员将应送达的诉讼材料通过邮寄方式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4、留置送达:受送达人对法院直接送达的诉讼文书拒绝签收,送达人在邀请相关组织的人员到场后,由相关人员见证将诉讼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住所而完成送达的方式。
5、转交送达:对军队中的军人以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或监所行政部门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又叫拟制送达。指在报纸或其它载体上刊登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效果的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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