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决确实有错,但过了再审期,还有什么救济途径吗

如题所述

判决确实有错,但过了再审期,还有两个救济途径:
第一,可以向检察院申诉,由检察院抗诉或者提出检察建议。
第二,将判决错误的问题向院长反映,如果院长认为确实错误,可以启动院长监督程序。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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