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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起,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1年度缴费工作正式开始。
今年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从4月1日起到9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西安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科科长邓小芳提醒市民,尽量要在缴费时间内缴费。
邓小芳:尽量提醒广大的参保居民在缴费期内去缴费,如果在缴费期内缴费的话就可以享受11年度整年度的待遇享受,如果过了缴费期再缴,不仅要全额补缴整年度的医保费,而且还要影响待遇享受时间。
根据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在本市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等均可参加居民医保:
记者了解到,今年参保者个人缴纳部分与往年相同,但财政补贴标准有所提高。其中少年儿童个人缴纳3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180元。
邓小芳:从中央到省上到市上、到区上总共的财政补贴不低于207元,其中低保重残还有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个人只缴纳1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227元,城镇非从业居民、低保重残、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367元。
据了解,除了往年的工商银行银联卡代扣代缴缴费方式、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方式外,今年还新增了个人网上银行缴费方式、WAP手机银行缴费方式和工行自助服务区查询缴费机缴费方式。具体缴费网点及业务办理可咨询西安市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