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后因无社保无法向银行贷款,怎么办?

我于2010年10月26日与成都某房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但因种种原因一时未能办理到按揭贷款,但是最近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却说因为国家新的政策规定必须要购满一年社保才能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但是我跟我老婆的社保都是在深圳购买的(现在都在成都工作),而且我老婆的社保未满一年,所以银行拒绝贷款,所以我们只能退房,但开发商却要求我们支付违约金,但是像这样因为国家政策变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是否也算违约?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
刚才在网上看到有一位律师是这么说的:
若购房合同是在“限购令”颁布前签订的,则“限购令”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情势变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可解除合同,并且都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已经支付购房款的,卖方应退还款项。若购房合同是在“限购令”颁布后签订的,合同双方又都是“明知故犯”,则合同无效,不能履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合同方,还将面临行政法规的处罚。
不知道是否真的是这样?

1.首先要看合同如何约定。如果约定了政策改变就属于不可抗力,那可以退房,然后不用支付违约金。
2.如果合同约定因为你的原因无法办理贷款或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属于违约的话,那你只能支付违约金了。
3.上面几楼说的补缴社保都不是办法,因为现在国家是要调控,要求外地人不能购房,所以外地户口必须在本地缴纳社保或缴税超过一年才能购房。所以,补缴或出证明都无法改变。
4.建议:可以委托一些办理按揭的中介,看能不能通过其他行业内部的技术性手段解决。譬如先由中介垫资,全资购买了房子,等房产证到手,你们再去银行办理纯抵押业务,最后还钱给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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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4
补办社保就可以了。如果单位不给补, 就找个房地产中介,他们有关系,可以补一年的社保,确对是真实的,费用=一年的社保(8000左右)+手续费(1000-3000)
第2个回答  2011-02-24
带你老婆去补半年保险就是了
第3个回答  2011-02-24
我觉得你的问题主要出在社保卡上, 虽然都不愿去原单位了 但你必须去原单位 要一个证明,就是银行所说的原因。
再一个方法就是你可以考虑把你的房子现在就卖掉, 只要拿回你的首付款就可以了。
最后一个 房产局不会无缘无故的给你拍卖 然后一分钱都不给你 你没犯法 凭什么? 这是不可能的 别听售楼那里胡说。 这个社会还是有法可依的。

参考资料:百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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