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问题

我奶奶去世了,没有立遗嘱,房子是不是应该先分一半给爷爷,剩余的一半由5个儿女和爷爷平分呢?还是应该全部由爷爷支配?

  房子应该先分一半给爷爷,剩余的一半由5个儿女和爷爷平分。
  法律依据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问

如果是爷爷房子的公产的 户主名字是 爷爷的 奶奶已经去世7年 是否试用平分?

追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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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5
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没有遗嘱,根据继承顺序应该由你爷爷也就是配偶继承,因为你爷爷还健在,所以这个遗产由你爷爷一个人全部继承。除非你爷爷也去世了,她的女儿们才有资格继承。
第2个回答  2011-02-25
房子如果是共有财产的话,应该像你说的那样先分出你爷爷个人的那部分,剩余一半由子女和你爷爷共同继承。追问

非子女共有财产 为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 房子属性是公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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