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盗用,被农村信用社给贷了款,怎么办?

这个信用社就是吉林省通化县二密镇马当信用社,我本人是通化市人,我多次去这个信用社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都不予解决,一托再托,我现在到通化县公安局报案,通化县公安局也不立案,只说是给协调,我现在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如题所述,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信用社总行(省分行)举报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出租、出借、转让本人居民身份证,是违法行为,除此以外,如果因身份被冒用而给第三方造成损失,被冒用人或冒用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在处理相关事情的时候,你必须证明是别人冒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而不是你贷款,否则你就得还银行的钱。

    第一时间寻求法律支持,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5-06
不要急,很简单的。
这种案子很好办的,对方现在没有给你造成损失,所以你不能起诉对方。
现在对方找你要钱,你通过快递寄一份书面情况说明给对方,保留证据,就尽到你的义务了。
如果对方要这笔钱,只有到法院起诉你,你到时候积极应诉就行了。
只要不是你签的字、按的手印,那么和你没有任何关系。
第2个回答  2011-05-20
遇到这种问题,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先打电话网你们信用社总行投诉,如不能在一周之内解决,请打电话向当地人民银行投诉,若还是不行就直接起诉到法院,只要不是你签字或者按手印的都会胜诉。切记,不能只和你们当地的那个小社谈,那样是不会有结果的额
第3个回答  2011-05-06
你可以去法院告信用社侵权,要求解除非本人签字的贷款,时间会长了点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5-05
新规定 没有本人签字无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