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后我从三个多月自行抚养孩子,如果我再婚的对方有子女,前夫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会被法律支持吗

离婚前后我从三个多月自行抚养孩子,如果我再婚的对方有子女,前夫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会被法律支持吗?因为我看见法律书上有这么一条,理解不透,请专业人士帮忙,谢谢!

  离婚子女抚养问题处理的原则就是,孩子跟谁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未来的成长。

  离婚判决将孩子判给你,如果你这边的情况不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且前夫起诉夺回抚养权,胜诉的机会当然很大了。结合你给的情况,大致说几个严重的问题:你的收入不足以抚养子女、你存在医学上认为不适合抚养子女的疾病、你或者你的二任有虐待子女的倾向、再婚后你的生活情况不宜孩子的成长(比如二任很自私,对你跟他的非婚生子女有偏见等)等等。前任主张变更抚养权,当然要对他所给的理由负举证责任,证明不了,当然败诉。追问

这么说我如果再婚与“再婚的对方有子女”∞没关系了

这么说我如果再婚,“再婚的对方有子女”与“前夫起诉抚养变更会胜诉”没有因果关系了?

追答

恩,因果关系这个词很专业嘛!
放心吧,子女的抚养问题跟二任有没有子女这个事实无关。跟二任对你跟前任子女的态度有关,宠他爱他的情况,即使二任有自己子女,不会改判。但是经常打他骂他不给饭吃之类的,即使二任没有自己的子女,只要前任取得相关证据,是有改判的可能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2-10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夫假使要提出变更抚养权,起码的条件前夫必须在孩子判给你抚养期间要及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同时你本人要有无能力抚养孩子条件的证据在他手里,以及他的抚养能力条件比你强,才有可能改变孩子的抚养关系。否者,法院是不会支持他的诉求。追问

孩子从三个多月由我自行抚养至八周多,从没给一分钱抚养费,经常到我们家捣乱抢孩子,近二年清静些,这么说我再

孩子从三个多月由我自行抚养至今八周,与我关系特好,他没给一分钱抚养费,还经常来捣乱抢孩子,近 二年清静些,这么说如果我再婚,“再婚的对方有子女”与“前夫起诉变更抚养权会胜诉"没有因果关系了?

追答

你可以再婚,再婚与子女抚养没有条件关系。法院不会支持前夫以再婚为理由而提出改变目前的子女抚养关系。

第2个回答  2014-02-10
你可以参见婚姻法三十六,三十七条。具体情形要根据实际情况认定。父亲有权申请变更抚养权,但法院判决的依据是孩子的权益和你们双方的具有情况追问

法院判决的依据与再婚的对方有无子女没关系,对吗?

追答

我建议你可以去咨询律师,他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或网上有专门的婚姻法咨询律师,也可以免费咨询的

第3个回答  2014-02-10
一般来说,如果您有虐待孩子,或没有足够能力来抚养孩子,您前夫的举动,是得到法律支持的。追问

如果没有您上述的虐待和能力不足两点,只是我如果重组家庭,再婚的对方有两个孩子,前夫会被支持吗?

如果没有您上述的虐待和能力不足两点,只是我如果重组家庭,再婚的对方有两个孩子,前夫会被支持吗?

追答

如果是这样,您前夫,可能是怕您再嫁后,孩子在继父家过不好

这样法律是支持的

在这我可否问一下您孩子的情况,例如性别,几岁,性格,跟您和您前夫的关系如何

这样我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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