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3-11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孩子抚养权不是随意可以变更的,既然在法院调解时已经确定了,那必须是对方有证据证明孩子继续由你抚养对孩子不利的情况出现,才能要求变更抚养权,否则,对方是不可以随意提出变更请求的。具体请参考上述法律规定。
第2个回答 2014-03-11
如果你的孩子到了6周岁他就有自己决定给谁在一起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干涉,这是法律规定,当然想变更抚养权也要相互商量,看孩子的意愿,孩子在哪长大都一样。如果孩子没到6周岁,那就要看谁的经济条件好,看谁能给孩子更好的教育和生活。法院会酌情处理、希望能给你有所帮助。
第3个回答 2014-03-11
一般情况下,除非当事双方协商一致,法院不会轻易支持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