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签了两次劳动合同后可否转为单位正式职工吗?

如题所述

  连续签了两次劳动合同后是否算转为单位正式职工,视当事人情况。
  所谓单位正式职工,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
  因此,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有试用期,转正了就属于正式职工。但试用期转正,通常不需要签两次合同。
  另外,在计划经济时代,指有招工表(转正定级表等)的原国有或集体企业职工。原国有或集体企业不包括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但目前这种所谓的正式职工已经不存在。
  还有一种是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实际上,即使是公务员,也有被开除或者辞退的可能。
  基于以上情况,所谓的正式职工,其构成相对比较多,具体是哪一种,以当事人实际情况确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01
您好。按您陈述,是否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劳务派遣公司,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将您派遣到该国企工作?如果是,则您只能要求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没有法律规定国企必须要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如果本次劳动合同到期,您不再续签的,可以要求劳务派遣公司(不是国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务派遣公司提出以不低于原条件与您续签劳动合同的除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