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我的亲人于2006年6月27日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肇事方车是别人,我们告了司机和车主两人。伤残三处,两个9级、一个10级,医费58000元,后续8000元,不知其它的各项赔偿标准是多少?热心人请回复,或联系84639458

江苏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4.26元; 人均消费性支出9628.59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13元;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35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784.0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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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5-1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4.26元; 人均消费性支出9628.59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13元;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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