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怎么划分,分几类

如题所述

纳税人分为两种,分别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额缴纳增值税,常见税率1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全额缴纳增值税,常见征收率3%。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为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增值税转型后,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设立、变更时,正确选择增值税纳税人身份。

扩展资料:

在税收实务中,一般纳税人税负高低取决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通常情况下,若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多,则适宜作一般纳税人,反之则适宜作小规模纳税人。

当抵扣额占销售额的比重达某一数值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等,称为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其计算公式如下: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率=(销售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1-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1-抵扣率;

又: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增值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抵扣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规模纳税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纳税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4-23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标准有两个,一是定量标准,二是定性标准。具体为:
1、定量标准——经营规模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一般纳税人
<5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一般纳税人
<8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纳税人同时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时,如何确定?
假设某商业批发企业兼营应税服务项目,有下列情形:
批发零售年销售额85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400万元,由于应税货物达到85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批发零售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505万元,由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达到505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450万元,合计520万元,虽然合计金额超过80万及500万标准,但由于应税货物及劳务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不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定性标准——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第2个回答  2017-02-23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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